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19 01:52

1.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是什么

一、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是什么1、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具体如下:(1)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2)再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使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3)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济困扶弱的行为,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二、初次分配方式有哪些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这种货币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是什么

2. 什么是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三次分配,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主要包括居民提供生产要素所得报酬收入,政府利用国家权力对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再生产所征收的生产税和进口税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企业在扣除其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运营成本及税收后的净营业盈余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生产要素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政府通过税收杠杆和法律法规进行 调节和规范,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分配关系,它要解决的,主要是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仅数额大,而且涉及面广,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难加以扭转。初次分配市场中调节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分配秩序混乱,从而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 
   国有经济初次分配:国有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 内使用;(2)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3)以工资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 支配和使用。  集体经济初次分配:  城镇集体经济初次分配:城镇集体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财政,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2)以 合作基金形式上缴集资单位,形成统一支配的集体收入;(3)以企业基金形式留给企业;(4)以工资形式分配给职工,形成职工个人收入。  农村集体经济的初次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由于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以,要以承包农户为单位进行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承包农户创造的国民收 入在初次分配中发解为四部分:(1)以农业税形式上缴国家,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2)以公积金、公益金形式留给集体,用于扩大再生产和集体福利; (3)以管理费形式提留给乡村政权组织;(4)以个人收入形式留归农户。   个体经济的初次分配:个体经济单位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两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2)税后利润全部形成个体劳动者的个人收入。   私营经济的初次分配:私营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2)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3)以企业主收入形式归企业主支配。 “三资企业”的初次分配:“三资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四部分:除按注册投资比例分一部分给外方投资者外,其余部分的分配与一般企业相似,分别以税金、企业基金、工资形式,形成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劳动者个人收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含义国民收入再分配是国民收入继初次分配之后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的分配,是指国家的各级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主要通过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原因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民收入之所以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第一,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获得了原始收入,而非物质生产部门要获得收入,必须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解决。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把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形成“派生收入”,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国家行政和国防安全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的需要。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它们的发展速度、生产增长规模、技术结构等互不相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比例不协调现象和薄弱环节。同时,各物质生产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收入份额,往往同它们各自的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不相一致。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宏观调控的全局出发,有计划地将国家集中的纯收入,通过再分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调节使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 
  第三,建立社会保证基金的需要。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证基金,以及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基金,除企业、个人负担外,有一部分也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保证基金来解决。这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建立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为了应付各种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等,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些临时性的应急需要。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通过下列途径来进行: 
  (1)国家预算。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它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首先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集中起来,形成国家预算收入,然后通过预算支出形式,用于经济建设、文教卫生、国防建设、福利设施、行政管理等各方面。  (2)银行信贷。银行信贷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进行了再分配;同时,通过差别利率,信贷机构获得了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也由于差别利率得到调整,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3)劳务费用。在社会主义分工体系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用自己提供的劳务,来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享受各种劳务的劳动者,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用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金。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一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4)价格变动。价格变动不能增加或减少国民收入总量,但会改变国民收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阶层居民之间的分配。价格的调整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就会引起国民收入在各工业部门之间的转移等等。由此,国民收入在国家、部门、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再分配。什么是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所谓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即劳动者得到工资,货币资本得到利润、利息,人力资本(表现为技术、管理、信息等)得到报酬(利润),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十七大报告之所以再次强调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思想,是针对我国目前在初次分配领域存在诸多的不公平现象而言的。虽然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初次分配的原则,但受劳动力市场的供给过剩和长期以来工资收入水平偏低因素的影响,初次分配仍然存在着资本所得不断提高、劳动所得持续下降的趋势。劳动收益的流失,是初次分配不公的最突出表现,也是造成社会矛盾加大的重要因素。  初次分配不公的突出表现有:由于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建立所造成的劳动力流动受阻和就业不充分而引起的分配不公;由于不合理的行业垄断所形成的企业之间市场竞争环境失衡所导致的分配不公;由于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别而产生的分配不公;企业内部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不公平;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城乡发展失衡、地区发展失衡、利益分配格局失衡、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失衡等等。

3.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如下:
1、分配地位不一样,初次分配是最基础、最基本的,重在提高效率,让劳动和各种要素得到对应的报酬,初次分配主要是市场机制分配,所产生的问题要通过再分配来解决。但是,初次收入分配公平至关重要。如果初次分配严重不公,那么收入再分配政策往往也不能奏效。

2、基础性不同。初次分配是基础性的,也是最关键的,初次分配若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会有一些行业发展带来的问题,例如行政性垄断,同样的资本和劳动获得的收入不一,通过竞争以外的因素带来的高收入,都需要在初次分配领域进行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这样再分配的任务就会轻松一些。从政府的角度,再分配就是通过政府收入和支出来改变分配格局。
3、性质不同。初次分配是按照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主要有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企业分红等。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有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主要有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第三次分配实际就是慈善公益事业,它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建立在自愿性的基础上。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4.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法律分析:在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使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推动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习惯等因素,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所以,初次分配、再分配及第三次分配在含义、表现形式、采取手段、原则、效果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法律分析:在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使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推动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习惯等因素,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所以,初次分配、再分配及第三次分配在含义、表现形式、采取手段、原则、效果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法律依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二大点第1点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六大点第(二)项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鼓励勤劳致富,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6.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法律分析:
在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再分配(也称社会转移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使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推动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习惯等因素,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所以,初次分配、再分配及第三次分配在含义、表现形式、采取手段、原则、效果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 什么是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法律分析:
初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侧重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什么是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

8.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区别

社会分配制度中,包含不同的分配形式。具体如下:1、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2、再分配指,在初次分配结果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使各收入主体之间实现现金或实物转移的一种收入再次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进行再次调节的过程;3、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济困扶弱的行为,遵循的是自愿原则,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初次分配方式有哪些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货币,这种货币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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