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才引进政策

2024-05-19 00:47

1. 潍坊市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 支持市外高层次人才来潍坊市创新创业。潍坊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市外(海外)在职或者退休院士来潍从事创新研究,与企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协议(不少于3年)、每年累计在我市工作时间60天以上,可申报纳入市级以上聘任院士服务范围,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劳动报酬60%的标准给予生活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留学归国人才来我市创业,可以申报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予以资助。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利用个人科技成果在潍坊创办企业,个人实际出资占股30%以上,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从成立起三年内创办企业在潍实际纳税超过100万元的,符合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当年直接认定为鸢都产业领军人才,按规定享受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经费资助。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第三条 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

潍坊市人才引进政策

2. 潍坊人才引进政策

为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建设“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潍坊市出台一系列好的政策吸引人才。一、引进层次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向以下四个层次实施,总数不超过10人。第一层次: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第二层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三层次: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第四次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二、引进专业(一)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所需专业引进,具体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实施。(二)聘用岗位及管理。参照个人意愿和所学专业、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编制和人才需求确定引进单位,聘用岗位按照潍坊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三、引进条件符合引进层次的人员报考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纪律等处分;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197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4.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报名材料有哪些?1.经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相关认证);3.反映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按报名表有关栏目报送。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3. 潍坊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购房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首套住房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补贴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补贴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
人才租赁住房方面,采取集中建设、市场购买、项目配建、单位自建等多种方式进行筹集,面向各类人才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租赁人才住房,一定期限内给予免租,其他各类人才租赁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租金标准实行递增模式,首个租期的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相近品质住房租金的60%确定,第2、3个租期按照不高于80%确定。
具体可在潍坊市相关部门网站进行查询,或现场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潍坊人才补贴政策

4. 潍坊人才引进政策

为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建设“生态、开放、活力、精致”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潍坊市出台一系列好的政策吸引人才。一、引进层次本次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面向以下四个层次实施,总数不超过10人。第一层次:国家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第二层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三层次:齐鲁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第四次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二、引进专业(一)重点围绕全市十大产业和开展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所需专业引进,具体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教育教学实际需求实施。(二)聘用岗位及管理。参照个人意愿和所学专业、市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编制和人才需求确定引进单位,聘用岗位按照潍坊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办理。三、引进条件符合引进层次的人员报考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未受过纪律等处分;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品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1976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4.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报名材料有哪些?1.经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含免冠彩色电子照,见附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相关认证);3.反映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按报名表有关栏目报送。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5. 潍坊市人才引进政策

潍坊市人才引进政策具体如下:1、引进对象 (1)学历型人才 。其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相应学位证书,生源地为其他省份,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不受院校及生源限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2)中高级职称人才 。其他省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报考年龄分别放宽至35周岁、45周岁、50周岁。个别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2、引进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4)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3、优惠政策:(1)引进人才待遇保障:本地区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70平米左右的住房;博士研究生以上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一套建筑面积1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本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产权归引进人才所有;引进人才可申请周转性住房、公共租赁房;本地区地区县(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相关待遇保障可咨询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2)引进人才编制。引进至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从到岗参加岗前培训之日起计发;(3)其他优惠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七级;硕士研究生工作当年直接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级;本科生(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工作当年直接授予助理职称,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4、引进程序。地区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简历筛查、笔试测评、性格测试、面谈及专业测评、拟引进人员确定、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引进国外人才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九条引用人才,要善于利用民间往来的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可以通过各种学会、协会和校友会等团体或以专家、学者个人名义,对外联系人选。

潍坊市人才引进政策

6. 潍坊人才引进政策

潍坊人才补贴政策:给予创业顶尖人才总额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领军人才总额最高300万元生活补贴,期限最长4年。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年度薪酬总额60%的比例发放。对全职引进的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和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5000万元项目资助、1亿元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一、选调范围和数量计划选调50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高校名单见附件2),选调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300名;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选调2021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00名。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二、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年满18周岁(2003年3月1日以前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七)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选调资格。(八)报考潍坊市直事业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生;②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或曾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③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并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报考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市属开发区直属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生;②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③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第三条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环境。

7. 潍坊人才补贴政策

购房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购买首套住房的,
A、
B、
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补贴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补贴30万元、10万元、7万元、2万元。
人才租赁住房方面,采取集中建设、市场购买、项目配建、单位自建等多种方式进行筹集,面向各类人才只租不售、轮候配租、周转使用;符合条件的
A、
B、C类高层次人才租赁人才住房,一定期限内给予免租,其他各类人才租赁人才住房,每个租期2年,最多不超过3个租期,租金标准实行递增模式,首个租期的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区域相近品质住房租金的60%确定,第
2、3个租期按照不高于80%确定。
具体可在潍坊市相关部门网站进行查询,或现场咨询。
一、潍坊对购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纳入保障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潍坊市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住房,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1.在我市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或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人才,须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证明文件);在潍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在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才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3.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4.未享受过我市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大连购房政策是什么
2018年3月大连市实施限购政策,即《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园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制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的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并能提供购房申请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各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校生及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在限制区域可购买1套住房,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城镇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潍坊人才补贴政策

8. 潍坊市人才引进政策

第一部分是更大力度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潍回潍留潍,主要是大力引进硕博人才,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生活补助力度;实施四十万大学生集聚计划,力争5年内全市新引进大学生突破四十万人;实施技能人才提质计划,深入推进省市共建山东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最大限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汇聚起来,让更多青年才俊爱上潍坊、牵手潍坊、圆梦潍坊。第二部分是拓宽青年人才引进渠道方式,主要是实施“金种子”支持计划,加大市外高校引才奖励,激励驻潍高校留才,加大用人主体支持力度,实施人才返潍安置,提升“才聚鸢都”引才“直通车”,把潍坊打造成人才向往之地奔流之地。第三部分是优化青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主要是推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改革,每年组织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引活动;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才,推进高层次人才“双落户”制度,精准建立符合青年人才成长规律的全链条支持机制,让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第四部分是构建青年人才发展一流生态,主要是支持青年人才创业,完善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提高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人才公寓保障水平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开通子女就学绿色通道,竭尽所能提供最优服务,让广大青年人才在潍安心、工作顺心、生活舒心。下一步,潍坊将坚持“创新绿色、动能转换优存量”和“着眼未来、高端引领扩增量”两篇文章一起做,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青年人才引育用留力度,加快打造特色人才集聚高地,以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助力加快实现传统产业“弯道超车”、新兴产业“换道超车”,奋力把潍坊发展推向新高度。